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二版: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防止以集体的名义进行腐败
杨涛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海南省文昌市一村民向媒体举报,称该市龙楼派出所新办公大楼落成,11月26日在该镇摆36桌酒席请人吃喝,并要求参加吃饭的人送红包。举报者介绍,接到龙楼派出所吃饭邀请的,不仅有龙楼镇的政府官员,还有不少是在该镇养虾、养鱼、搞种植的外地承包商或铺面业主。
  普通老百姓如果说盖了房子,请亲朋好友,铺张浪费些办个酒席、收个红包,我们说这虽然是一种不文明的陋习,不值得提倡,但总是情有可原,毕竟盖房子是人生中一件大事,庆祝一下也是人之常情。派出所的新办公大楼落成,办公条件改善,民警们心里高兴,按理说也算一喜事,举行一个简单仪式庆贺庆贺也未尝不可。但是这办酒席却是不允许的,因为,这派出所是政府机关,它的经费来自政府财政收入,而这些财政收入都是来自纳税人。因而,派出所肯定不能像普通老百姓一样大操大办,浪费纳税人的钱是要问责的。然而,文昌市龙楼派出所不仅大办酒席还大肆收取红包,这更是一种明目张胆的变相索贿行为。派出所衙门不大,可实权不小,管辖着镇里方方面面的事情,派出所请客,辖区的那些商人、老板有谁敢不买账,那就等于自己给自己在日后的从商和生活找麻烦。就这样,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又一次被打着“合法”的幌子强行作了贡献。而且在这贡献的背后,将带来执法不公的隐虑。你看那龙楼派出所在开席前,由工作人员向每桌客人每人发放一个空红包,由客人把吃酒席的钱放进红包里,然后写上自己的名字交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手中。那谁能保证今后派出所不会按照红包的大小来决定自己执法的偏向呢?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龙楼派出所乔迁大办酒席,并不是真正为了表示乔迁的喜悦。以乔迁为名,以酒席为幌,收受红包,那是为小团体和个人谋私利。这些“灰色收入”将来肯定要进入“小金库”一类的地方,给大家发福利也少不了它。而且,这种收受红包形式还较为保险,一则它有体面的幌子,二是以集体的名义收受,将来如果打板子,肯定也打得不重,也很难打在个人头上。
  办公大楼乔迁不仅让人感到条件改善之喜,而且可以通过操办酒席得到“意外之喜”。故一时间,一些地方的公检法、财政、工商、税务等等实权部门纷纷利用办公大楼乔迁等各种形式,大办酒席。群众为之叫苦不堪,一些别有居心的人却利用这难得的大好时机大肆向公家行贿,为今后自己的不良企图得到各方面的关照作好铺垫。
  看来,我们也应该好好地对以集体名义进行腐败的人员开刀了!